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油污和其他保赔责任险》或其他财务保证有效单据;
3.关于我国接受《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的通知。
许可(服务)依据
1.《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1992年议定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办理条件
1.就近选择本局或船舶在本局登记;
2.载运2000吨以上散装货油的船舶;
3.文书合格并齐全。
收费标准及依据 《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正本每本50元,副本每本10元。(价费字[1992]191号)
办理地址 南通市人民西路472号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513-85167862
投诉电话 0513-83507315(纪检办公室)、85167878(调查督察处)
网址 www.ntmsa.gov.cn
e-mail ntmsaz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