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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改装、维修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核准
作者:客服2 发布日期:2013-06-29 11:09:24 浏览次数:16577 【打印】 【关闭窗口】
事项名称制造、改装、维修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核准
申请(办理)条件

1、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所有人;

2、境内制造、境外制造的集装箱均可申请中国海关批准牌照;  

3、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交材料

1、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图纸复印件1份;

2、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所有人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3、按海关规定需收取的其他单证和材料。

办理程序

1、海关总署授权中国船级社统一办理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海关批准牌照的签发。中国船级社应当按照海关规定签发批准证明书;

2、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所有人向所在地所属中国船级社递交图纸等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中国船级社受理;

3、中国船级社按照法定的标准审查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图纸,并按照规定进行实体检验,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审查检验合格准予许可的,颁发《按定型设计批准证明书》、《按制成以后批准证明书》或《集装箱式货车车厢批准证明书》;审查检验不合格不予许可的,制发《不予批准决定书》,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海关批准牌照申请人在取得中国船级社相关《批准证明书》后,应当在经批准的集装箱或集装箱式货车车厢上按照规定安装中国船级社核发的海关批准牌照,并在箱(厢)体外部规定位置标识序列号。

5、海关对中国船级社检验的集装箱有权进行复验,并可以随时对中国船级社办理海关批准牌照的情况进行核查。发现签发批准牌照管理不善的,海关将视情决定是否停止授权其签发海关批准牌照。

6、未经海关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结构。维修后的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结构应保持原状,如发生箱(厢)体特征变更的,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所有人或者申请人必须拆除海关批准牌照,同时应当向中国船级社提出书面检验申请,并重新办理海关批准牌照。

收费标准海关不收费
办理部门各地中国船级社
其他说明本指南的内容与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以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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